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设立慈善信托19单

来源:公益时报 时间:2018-08-24

        去年7月7日,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在《慈善法》的基础上对慈善信托的设立、备案、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慈善信托的变更和终止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细化。《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发布为我国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持,有效促进了我国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
        为使公众深入了解我国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现状,促进我国慈善信托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近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研究中心发布了由其编制的《中国慈善月度分析》(第5期),详细披露了今年1-6月我国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特点,具体包括上半年我国慈善信托事业发展现状和我国慈善信托实践的创新。
        该分析指出,自2018年以来,我国慈善信托备案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达90%。新设立的慈善信托备案期限更长,其中近三成为永续性慈善信托;社会组织在慈善信托中的参与程度有所提升;新设立的慈善信托在设立目的、参与方类型和执行模式上均有所创新。
        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慈善信托备案总数为88单,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达到99431.27万元。其中2018年1-6月期间,共有19单慈善信托完成备案,信托数量同比增长90%。
        从期限结构上来看,2018年1-6月设立的19单慈善信托中,除一单未公开备案期限外,其余18单的备案期限均在5年期及以上;其中5年期的有2单,10年期的有8单,20年期及以上固定期限的有2单,永续性的有6单。与2017年相比,10年期(含)以上及永续性的慈善信托占比从43.2%增长至88.9%,其中永续性慈善信托占比从15.9%增长至31.6%。
        而从慈善信托的规模上来看,2018年备案的19单信托中,信托合同规模在100万及以下的有7单,1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有9单,1000万元以上的有3单。不同规模慈善信托均有落地,而与2017年相比,财产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慈善信托占比从33.3%增长到63.2%。
        从委托人类型看,2018年1-6月设立的19单慈善信托中有3单未公开委托人信息,其余16单中有7单由慈善组织委托设立,占比36.8%,4单由企业委托设立,占比21.1%,2单由政府部门委托设立,2单由自然人委托设立,1单由社会团体委托设立。与2017年相比,10年期(含)以上及永续性的慈善信托占比从31.8%增长至36.8%,显示慈善组织参与度有所提升。
        从不同类型委托人信托财产规模上看,2018年1-6月备案的19单中有4单由企业委托设立,财产规模约为2300万元,占比约为23.2%;8单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及社会团体)设立的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约为2713.86万元,占比约为27.4%。与2017年相比,企业作为慈善信托委托人的中流砥柱地位有所减弱,社会组织贡献度有所增加。
        在受托人方面,2018年1-6月备案的19单慈善信托均为单一受托人模式;其中有3单为慈善组织单一受托人,占比15.8%,剩余16单均为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占比84.2%。与2016、2017年相比,信托公司作为慈善信托单一受托人仍为最主流的模式,2016-2018年信托公司作为慈善信托单一受托人分别占各年度备案慈善信托数量的86%、84%和84%;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的实践仍然有限。
        从慈善信托的设立目的来看,2018年1-6月备案的19单慈善信托覆盖扶贫、教育、文化、防灾等领域。其中,扶贫济困、教育和文化为慈善信托关注的前三大领域,以此三项为设立目的的慈善信托数分别占总数的52.6%,36.8%和15.8%。与2017年相比,2018年1-6月致力于支持文化发展、文化保护和文化传承类公益活动的慈善信托比例提高,但整体而言慈善信托设立的目的范围依旧广泛。此外,“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也成为慈善信托设立的新主题。
        从备案地来看,2018年1-6月新增备案的19单慈善信托共涉及10个省份,其中北京和江苏省各备案4单,广东省备案3单,位列前三;黑龙江省在2018年上半年实现了首单慈善信托落地,慈善信托的地区覆盖面扩大。
        从总体来看,目前全国31个省份中,共有20个省份开展了慈善信托备案工作。按照备案的慈善信托数量来看,北京市慈善信托备案单数最多为15单,浙江省和广东省次之也各有9单备案。
        从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共备案慈善信托53单,超过总备案单数的60%。西部地区慈善信托备案共20单,占比约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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